案情简介:
贺某,单位后勤人员,2017年8月17日,贺某在单位上班时间突发疾病,随即被送往医院治疗,经抢救后生还,但是因病瘫痪,已无法恢复正常状态。
认定结果及参照依据:
1.认定结果:贺某事故不予认定工伤。
2.参照依据:贺某受到的事故伤害,不符合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第十五条第(一)之规定,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,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,不属于视同工伤的情形,因此不予认定工伤。
案情分析:
贺某虽然是在单位上班时间贺上班地点突发疾病,但是经过抢救没有在48小时内死亡,不符合《工伤保险条例》规定的视同工伤情形,因此不予认定工伤。其产生的医疗费用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,其他相关待遇由单位和家属协商约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