案情简介:
李某,驾驶员,随单位领导于2018年12月17日出差,当晚在当地酒店住宿,第二天早晨在所住酒店突发疾病,经医院抢救无效宣布死亡。
认定结果及参照依据:
1.认定结果:李某事故认定为工伤。
2.参照依据:屈某受到的事故伤害,符合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第十五条第(一)之规定,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,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,属于视同工伤的情形,因此予认定为工伤。
案情分析:
李某作为驾驶员,因为工作原因出差,且在出差期间突发疾病死亡,符合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的事故情形,属于视同工伤情形,因此认定为工伤,并依法享受工伤保险相关待遇。